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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雪芹的“文化冲突”

2000-04-19 来源:中华读书报 唐德刚 我有话说

作者在描写美人衣着时,出了漏洞,构思不够完备。曹雪芹笔下的三十六钗,个个都衣饰华丽,但个个都是半截美人——这些漂亮的姑娘们、奶奶们,究竟穿的是什么样的高跟皮鞋呢?

曹雪芹这位“旗人”,动笔来写“汉人”的历史社会小说,碰到了内心不能解决的矛盾。可怜的作者,无法消除他笔下和心头的矛盾,所以他只好模棱两可,避重就轻地回避这个敏感性极大的文化问题了。

笔者在大学时代,对《红楼梦》描写人物方面,最感到遗憾的,则是作者的阙笔。我们的作者对书中男主角宝玉的描写,真是从头到脚,处处顾到,无一丝遗漏。他对宝玉乌油油的“辫子”,不厌其详地一提再提(见第三回及第二十一回)。而对我们女主角黛玉的绣花鞋,则只字不提!作者在描写美人衣着时,出了漏洞,构思不够完备。曹雪芹笔下的三十六钗,个个都衣饰华丽,但个个都是半截美人——这些漂亮的姑娘们、奶奶们,究竟穿的是什么样的高跟皮鞋呢?

且看黛玉初到外婆家,第一次看到琏二嫂子那个“泼辣货”是怎样穿戴的:

这个人打扮与姑娘们不同,彩绣辉煌,恍若神仙妃子,头上戴着金丝余宝攒珠髻,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,项上戴着赤金螭暇缨络圈,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缎窄衤肯袄,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,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;一双丹凤三角眼,两弯柳叶掉梢眉。身量苗条,体格风骚。粉面含春威不露,丹唇未启笑先闻。(第三回)

这样一个美人儿,如果足下再穿一双“朱红点金尖头圆口澳洲鳄皮2口寸高跟鞋”,不就十全十美了。美人无鞋,岂不是美中不足吗?

有人或者要说,凤姐儿长裙拂地,她穿的是eveninggown把脚遮注,穿啥高跟,就不必提了。

但是她们姑娘们、奶奶们,并不是老是站着的,她们多半时间是坐着的。再看凤姐儿怎样坐着在等刘姥姥的:

靠东边板壁立着一个锁子锦的靠背(椅)和一个引枕,铺着金线闪的大坐褥,滂边有银唾盒。那凤姐家常带着紫貂昭君套,围着那攒珠勒子,穿着桃红洒花袄,石青刻丝灰鼠披风,大红洋绉银鼠皮裙;粉光脂艳,端端正正坐在那里,手内拿着小铜火箸儿,拨手炉内的灰。(第六回)

坐在椅子上也可以说看不见这位少奶奶家常所穿的“粉红绣花白绒翻口睡鞋”。但是如坐在炕上,那可就非看见脚不可了。且看凤姐的小妯娌,将来的“宝二奶奶”,坐在炕上的仪容:

宝玉掀帘一步进去,先就看见宝钗坐在炕上作针线,头上挽着黑漆油光的鬓儿,蜜合色的棉袄,玫瑰紫二色金银线的坎肩儿,葱黄绫子棉裙,一色儿半新不旧的,看去不见奢华,惟觉雅淡……(第八回)

试问宝钗姑娘的小脚哪里去了呢?

宝钗没有脚,林姑娘黛玉虽比她的情敌在书中的地位更重要,也是不穿鞋的。作者不供给她鞋穿;补书的高鹗也忍心看着她赤脚。一次黛玉在写经,她那位“混世魔王”的表哥闯了进来,在她的香闺里,东瞧瞧,西走走。

雪雁沏了茶来,宝玉吃着。又等了一会子,黛玉经才写完,站起来道:“简慢了。”宝玉笑道:“妹妹还这么客气。”但见黛玉身上穿着月白绣花小毛皮袄,加上银鼠坎肩,头上挽着随常云髻,簪上一枝赤金扁簪,别无花朵;腰下系着杨妃色绣花棉裙。(第八十九回)

“棉裙”下面还有什么?这是作者的疏忽呢?还是作者有意回避呢?

姑娘们、奶奶们,平时都是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的废物;长裙摇曳,看不见脚,也就罢了。可是荣、宁二府中的中坚人物并不是姑娘奶奶而是数以百计的丫环。那群可以说出名字的大丫头就有六十余人。没有她们终日奔波、劳动,那个长逾一英里的“大观园”就要关门了。所以林语堂先生说,“《红楼梦》是全世界唯一的一部以maids为中心的小说”。以前有人解释我国的政府工作是“科员政治”。荣、宁二府的运行,也靠的丫环政治。

这群丫环们虽然也是遍身罗绮,她们究竟是要工作的。做工的劳动妇女,总该不能终日“长裙拂地”,我们也得看看她们的绣花鞋罢。在书中首先露出了“绣花鞋”的,是那位可爱而薄命的鸳鸯。且看:

宝玉坐在床沿上,褪了鞋,等靴子穿的工夫,回头见鸳鸯穿着水红绫子袄儿,青缎子坎肩儿,下面露着玉色绸袜,大红绣鞋,向那边低着头看针线,脖子上围着紫绢绸子。宝玉便把脸凑在脖项上,闻那香气,不住用手摩挲,其白腻不在袭人以下。(第二十四回)

这位不争气的纨衤夸子,“摩挲”了几下之后,便要凑上去Kiss人家了。但是作者也未说明,鸳鸯的“大红绣鞋”,究竟是“三寸”呢?还是“八寸”呢?要是八寸,那不就变成“凤阳花鼓”里那位仁兄的粗老婆了,宝二爷纵再饥不择食,也不该去向她讨胭脂吃的。

看《红楼梦》看到这儿,我不禁要把曹雪芹拖出来,问问他:“雪芹!雪芹!鸳鸯的脚,究竟是几寸?”

当袭人的妈妈病重之时,女儿请假回家探视。凤祖儿要面子讲排场,不希望荣国府的大丫头在外面显得寒伦,吩咐周瑞家的,叫袭人出园时穿几件颜色好的衣服。袭人如命穿戴了。

凤姐看袭人头上戴着几枝金钗珠铀,倒也华丽;又看身上穿着桃红百花刻丝银鼠袄,葱绿盘金彩绣棉裙,外面穿着青缎灰鼠褂。(第五十一回)

凤姐觉得这三件衣裳还不错,只是“褂子”素了些,也不够御寒,便私下再送袭人一件“大毛的”皮大衣。穿起来在街上出现,逛百货公司超级市场也会光鲜些。但是凤姐儿这样细心的人,竟然不问这大丫头穿的是什么鞋子。袭人如穿了一双力士鞋,那成什么样子呢?

穿裙子的丫环们,暂时别提罢。那些不穿裙子的呢?且说,芳官遭了国丧,戏唱不成了,落魄到怡红院去当小丫头。可叹这个丫头命苦,被一个“干娘”欺侮着要死不得活。她太标致了,又会唱戏,弄得晴雯要撵她;麝月又讥笑她,宝玉心有不忍。

只见芳官穿着海棠红的小绵袄,底下绿绸洒花夹裤,敞着裤腿,一头乌油油的头发披在脑后,哭得泪人儿一般。(第五十八回)

看着芳官一副可怜相,读者能不和宝二爷一样的心酸。她那敞着裤腿的夹裤底下,是赤着脚吗?真是可怜的孩子。

现代的时装设计师们,可能不同意我这一疑问。设计服装的人,是不管鞋子的。其实曹雪芹原是百能百巧,样样顾到的设计师。你看他替风骚的尤三姐如何打扮:

只是这三姐索性卸了妆饰,脱了大衣服,松松的挽个髻儿;身上穿着大红小袄,半掩半开的,故意露出葱绿抹胸,一痕雪脯,底下绿裤红鞋,鲜艳夺目。忽起忽坐,忽喜忽嗔,没半刻斯文,两个坠子就和打秋千一般;灯光之下越显得柳眉笼翠,檀口含丹。本是一双秋水眼,再吃几杯酒,越发横波入鬓,转盼流光。真把珍琏二人弄得欲近不敢,欲远不舍,迷离恍惚,落魄垂涎!(第六十五回)

放浪的尤三姐儿,既然脱了大衣服,连个睡衣都是半掩半开的,作者既然已提起她的“绿裤”,“红鞋”也就避免不掉了。避去不提,连“绿裤”也就缺少性感了。

曹雪芹不但知道女人的鞋有其重要性,他也体会到鞋在男性美上的重要性。他是个服装设计师,他知道如何使颜色相配,使颜色反衬。且看宝玉:

一壁走,一壁便摘冠解带,将外边大衣服都脱下来,麝月拿着,只穿着一件松花绫子夹袄,襟内露出血点般大红裤子来。秋纹见这条红裤是晴雯针线,因叹道:“真是‘物在人亡’了!”麝月将秋纹拉了一把,笑道:“这裤子配着松花色袄儿,石青靴子,越显出靛青的头,雪白的脸来!”(第七十八回)

这双“石青靴子”,对一个“小白脸”如何重要?!可是一双“大红绣花鞋”对一个云鬓、桃腮、粉颈、透明的耳朵、秋水般的眼睛,不是更重要吗?你为什么只字不提呢?真是气死人。

更气人的却不是作者当提而不提,而是不当提则提。作者把宝玉的鞋,当成八股文题,大写而特写:

黛玉看他(宝玉)脱了蓑衣,里面只穿半旧红绫短袄,系着绿汗巾子,膝上露出绿绸伞花裤子,底下是掐金满绣的棉纱袜子,革及着蝴蝶落花鞋。黛玉问道:“上头怕雨,底下这鞋袜子是不怕的?也倒干净些呀。”宝玉笑道:“我这一套是全的。一双棠木屐,才穿了来,脱在廊檐下了。”(第四十五回)

作者又提到探春替宝玉作了一双极其精致的鞋子,宝玉穿着“遇见了老爷,老爷就不受用,间‘是谁做的?’”而探春却不替她亲兄弟贾环做鞋,结果贾环“鞋塌位、袜塌位”的见不得人,使赵姨娘生气(第二十七回)。后来袭人在替宝玉做鞋,史湘云看到了,也要替他做(第三十二回)。同时宝玉去看林妹妹,往往革及着鞋子就走(第二十一回)。其他诸如着靴脱靴的记载,那就更引不胜引,抄不胜抄了。

至于姑娘们的靴,全书中只有两个例子,那都是下雨雪时所用的。第一位自然是美人儿林黛玉。她穿的是“红香羊皮小靴”,身上却:

罩了一件大红羽绉,面白狐狸皮的鹤氅,系一条青金闪绿双环四合如意绦,上罩了雪帽。(第四十九回)

林姑娘就是这样地与男友一道,踏雪而去参加众姐妹的诗社。

另一位便是史湘云了。她穿的也只是踏雪用的“小靴”。这“小”靴,究竟有多“小”,读者们也还猜不出来的。不过它既能独力踏雪,想来也不可能大小就是了。

从以上所引这些例子看来,《红楼梦》里美人的“脚”,是什么个型式,便永远是个谜;而这个谜不是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“疏忽”,而是作者有意回避和故弄玄虚!

可是在全书中,雪芹又似乎在若隐若现,有意无意之间,说出他美人儿的造型都是“小脚”的。在那百来个大小丫环之中指明说是“大脚”的,只有那“误拾绣春囊”而闯祸的“傻大姐”一人。

原来这傻大姐年方十四,是新挑选上来给贾母这边做粗活的。回他生得体肥面阔,两只大脚,做粗活很爽利简捷,且心性愚顽,一无知识,出言可以发笑。贾母欢喜,便起名为“傻大姐”。(第七十三回)

荣、宁二府之中,两只大脚,专做“粗活”的丫头,似乎只有这么一个。至于那些锦心绣口,标标致致的“副小姐”如袭人、晴雯、紫鹃、平儿……者流,看来也都是小脚了。“小脚”是美女的本钱;也是她们最值得骄傲的东西,可不能胡乱地把它糟蹋了。

我们这批忠实的《红楼梦》的读者们,真是如坠五里雾中了。我们的作者是在玩些什么花枪呢?足下如喜欢大脚,何不干脆来个“妇解宣言”,提倡“天足”?足下如和苏东坡、辜鸿铭乃至所有的男子汉、大丈夫一样,欢喜三寸金莲,为啥不痛痛快快地写出来,而那样婆婆妈妈,吞吞吐吐呢?

笔者在大学时代读《金玉缘》,便已发生了这样的一个疑问。我为解决这一问题的“大胆假设”便是:曹雪芹这位“旗人”,动笔来写“汉人”的历史社会小说,碰到了内心不能解决的矛盾。

任何写社会小说的作家,都是不能摆脱他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,来完全凭空虚构的。

曹雪芹的祖先是汉人而归化满族入“旗籍”,后来又从龙入关,编在“汉军旗”成为一种古怪的汉族“旗人”。而旗人终满清十朝是吃粮当官的统治阶层。满汉各行其是,既不通婚,亦不杂居。但是汉家文化是远迈旗人的,所以满人入主中原之后便迅速汉化。但是在这汉化过程中,他们也有所取舍。中华文比之糟粕有时也是污染不了他们的,“小脚”便是个突出的例子。

旗人既然没有接受汉人的“小脚”,“小脚”在旗人作家的审美观念中,也就无“美”之可言了。但是曹雪芹是生在以汉族为主的文化环境中,《红楼梦》的主要读者也是汉人,他又怎能诟病“小脚”,甘犯众怒呢?可怜的作者,无法消除他笔下和心头的矛盾,所以他只好模棱两可,避重就轻地回避这个敏感性极大的文化问题了。

(摘自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《史学与文学》,唐德刚 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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